廣州率先探索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互聯網異步庭審
?“非面對面非同步”,庭審參加人在錯位時空,利用零碎時間參與庭審活動……3月29日,記者從廣州市人社局獲悉,廣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以下簡稱“市仲裁院”)在全國勞動仲裁機構率先探索實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互聯網異步審理。3月9日-23日通過互聯網異步審理方式辦結勞動仲裁案件16件(含多人案),案件訴求主要涉及確認勞動關系,追索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賠償、勞動報酬和工傷待遇等,其中6件案件從當事人登陸異步審理平臺到案件結案,用時不超過24小時,充分發揮了仲裁方便、靈活、高效、快捷的優勢。

適用于事實清楚、爭議較小案件
今年3月1日,市仲裁院收到一宗仲裁案件申請人委托代理人的延期開庭申請,該案當事人雙方因工傷待遇問題產生爭議,原定于2021年3月10日下午15:30開庭審理。仲裁員隨即通過電話方式進行庭前調解,但因被申請人對工傷認定結果不服,雙方在補償金額上無法達成一致。3月4日,經仲裁員主動介紹,雙方當事人接受通過異步審理方式開庭審理。
3月9日下午16:30,仲裁員指導雙方當事人登陸異步庭審平臺,仲裁員在線向雙方當事人發送問題,17:55雙方當事人均回答完畢,并提交各自質證意見,僅1.5小時審理結束,系統隨即自動生成庭審筆錄。
3月10日上午9:30,仲裁員依據雙方當事人所提交的證據及庭審意見作出仲裁裁決,當天中午12:30案件結案。該案從3月9日雙方當事人登陸異步審理平臺到3月10日結案,用時不超過24小時,且在原定現場開庭審理時間之前結案。
市仲裁院有關負責人介紹,互聯網異步審理方式是指庭審參加人在廣州市轄內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規定的期限內,自主選擇時間登錄異步審理平臺,完成答辯、調查、舉證、質證、并充分發表意見后,仲裁委不再組織現場開庭審理,徑行裁決的審理方式。
互聯網異步審理方式適用于事實清楚、雙方爭議較小,通過互聯網平臺能夠查明案件事實的案件。需均取得雙方當事人同意,任何一方不同意皆不能適用該審理方式。該方式可由仲裁員啟動,也可由當事人申請。具體審理流程為:仲裁員審理前進行書面準備,在平臺提前發布調查問題,通過電子方式將審理各環節有關事項有效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通過平臺回答調查問題、舉證質證、辯論及陳述意見,審理結束系統自動生成筆錄。
參加人可利用零碎時間參與庭審
據悉,與傳統的仲裁庭現場審理,“視頻面對面”互聯網同步審理相比,“非面對面非同步”的互聯網異步審理方式進一步放開了時間空間限制,庭審參加人可以在錯位時空,利用零碎時間參與庭審活動,實現了“零跑路”“免預約”完成庭審。該方式在不損害當事人的程序性權利和實體性權利的基礎上,充分尊重了當事人的自愿選擇權,有效節約了當事人參與仲裁活動的在途時間,大幅提高了爭議糾紛解決的效率,有利于貫徹仲裁便民原則、平衡雙方當事人參與仲裁活動的能力。
互聯網異步審理因適用案件的事實清楚,所以仲裁庭調查中的事實主張和證據調查程序簡化為仲裁員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發問。仲裁庭調查從口頭辯論的形式變為“交互式發問框”,即由原來同步的現場或視頻面對面交流變為非同步的文字信息傳遞,減少了記錄時間,深化了舉證、質證的自我確認,并留痕固定。庭審過程中,參加人員可隨時隨地參加審理。該方式既可審理單人案件、簡易案件,也可審理多人或集體案件,所有當事人可不同時、不同地、不同步登錄平臺完成審理活動。利用“互聯網+”,還擴展了書面審理的實現方式和內容。
探索實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互聯網異步審理,是市仲裁院推進案前調解、繁簡分流、“要素式”辦案、書面審理等仲裁辦案方式改革之后的又一有力舉措,是發揮智慧仲裁技術優勢,提高裁決效率的有益嘗試,是落實“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實現惠民服務變革的具體做法。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何穎思通訊員:穗人社宣
圖/人民視覺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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