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稅務匯總之印花稅和房屋稅常見稅務知識
?澳門稅務匯總之【印花稅和房屋稅】常見稅務知識澳門在稅務方面的法例包括有所得補充稅、營業稅、職業稅、房屋稅及印花稅等。
而低稅率是澳門吸引本地以及外商投資的基本要素,在澳門經營公司,通常只有三大種稅交納,分別為:所得補充稅(利得稅)、職業稅(薪俸稅)及房屋稅。
在澳門,課稅年度結束于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假若在稅務上處理不當,納稅人將會浪費金錢和時間,所以了解一些稅務知識很必要。職業稅在澳門特區,大多數商業交易需繳付印花稅,包括依照各項法例需繳交的稅款(除所得補充稅及職業稅外)。另外從事銀行活動、保險、廣告宣傳等活動的收入及財產的轉移,均需繳交印花稅。
①凡購買不動產(如:商業樓宇、寫字樓及車位等)需繳以累進稅率計算的財產轉移印花稅:
征稅范圍百分比
至澳門幣二百萬元1%
澳門幣二百萬-四百萬元2%
澳門幣四百萬元以上3%
稅項須附加5%的憑單印花稅。
②如獲贈予不動產及其他價值超過澳門幣50,000元,且根據法例須作登記的動產,印花稅率統一為5%(稅項須附加5%的憑單印花稅)。
③法人、自然人商業企業主或非本地居民以有償/無償的方式取得居住用途的不動產或其權利,須額外繳納10%的印花稅。
④可課稅金額的厘定以納稅人申報的價值或房屋記錄價值(如屬不動產)兩者中較高者為準。
⑤以購買取得作居住用途的不動產之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為受惠于豁免印花稅,須填寫財政局《確認豁免財產轉移印花稅》之申請表格,經確認后,符合條件之申請人士可豁免征收可課稅金額至澳門幣3,000,000元之相應印花稅,倘已于過往年度獲得相同優惠,則不適用。房屋稅根據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內房屋(包括住宅、商業和工業)的收益為課征對象,以房屋收益權利持有人為納稅義務人的原則,每年房屋稅之結算均以房屋估價常設委員會所估定之年租值6%來征收,倘有租賃關系之房屋,按實際年租金收入的10%來征稅。AC國際咨詢,擁有正規CPA,專業協助!協助您做好澳門公司做賬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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